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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證明書申請
在其他國家受測者
目前申請人数比较多,證明書副本有可能需要四週左右,敬請提早申請。
於其他國家受測者,請向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或施測機構提交申請。
1. 向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提出申請
請通過以下《成績證明申請表》申請,恕不受理親自攜帶文件至日本語試驗中心或發送傳真之申請。
毋需繳交補發手續費。
日方將《日本語能力試驗 認定結果及成績證明書》(合格者同時寄發《日本語能力認定書》)寄予海外各實施機構的時間如下:第1回(7月)測驗為9月上旬;第2回(12月)為下一年2月上旬。證明書副本之申請其後予以受理。但由於申請多集中於開始受理補發之初,故處理時間可能較通常更長。
成績證明書之發行、寄送所需時間如下:證明書會以郵寄方式寄送(恕無法當面遞交),收件地址若為日本國內,從寄出到收件約需3天;若收件地址為國外時,送達時間因國家和地區而異,部分國家和地區可能需2週以上的時間。
年底年初或盂蘭盆節、黃金週等日本長假期間前後,可能比平常需要更長的時間。
※若留學、升學、就職等需要發行證明書,且設有提交期限時,請申請時考慮上述因素,預留充分時間。
2. 向施測機構提出申請
※對於參加2009年之前舊制測驗者,僅發行列有舊制測驗 合格與否 及 各個 測驗科目得分的證明書。 新舊制測驗的對照關系 請參閱【常見問與答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