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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項成績・合格判定・合否結果通知

1. 各等級的得分分類與分數範圍

測驗結果依以下分項成績表示。N1、N2、N3分「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」、「讀解」、「聽解」三項;N4、N5分「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‧讀解」及「聽解」二項。

級數 分項成績 得分範圍
N1 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 0~60
讀解 0~60
聽解 0~60
總分 0~180
N2 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 0~60
讀解 0~60
聽解 0~60
總分 0~180
N3 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 0~60
讀解 0~60
聽解 0~60
總分 0~180
N4 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‧讀解 0~120
聽解 0~60
總分 0~180
N5 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‧讀解 0~120
聽解 0~60
總分 0~180

2. 考試科目與得分分類的對應

參加測驗時的「測驗科目」及測驗結果通知時的「分項成績」對照如下表所示。

參加測驗時   測驗結果通知時
級數 測驗科目 分項成績 得分範圍
N1
N2
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・
讀解
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 0~60
讀解 0~60
聽解 聽解 0~60
N3 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) 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 0~60
言語知識(文法)‧讀解 讀解 0~60
聽解 聽解 0~60
N4
N5
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) 言語知識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‧讀解 0~120
言語知識(文法)‧讀解
聽解 聽解 0~60

3. 合格判定

須符合以下二項條件才能判定為合格:①總分達合格分數(=通過標準)以上;②各分項成績達各分項合格分數(=通過門檻)以上。如有一科分項成績未達門檻,無論總分多高,也會判定為不合格。

N1~N3及N4、N5之分項成績有所不同,各級總分通過標準及各分項成績通過門檻如下所示:

級數 總分 分項成績

言語知識
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

讀解 聽解
得分範圍 通過
標準
得分範圍 通過
門檻
得分範圍 通過
門檻
得分範圍 通過
門檻
N1 0~180分 100分 0~60分 19分 0~60分 19分 0~60分 19分
N2 0~180分 90分 0~60分 19分 0~60分 19分 0~60分 19分
N3 0~180分 95分 0~60分 19分 0~60分 19分 0~60分 19分
級數 總分 分項成績

言語知識
(文字‧語彙‧文法)‧讀解

聽解
得分範圍 通過標準 得分範圍 通過門檻 得分範圍 通過門檻
N4 0~180分 90分 0~120分 38分 0~60分 19分
N5 0~180分 80分 0~120分 38分 0~60分 19分

※上列通過標準自2010年第1回(7月)【N4、N5為2010年第2回(12月)】起適用。

缺考其中任一測驗科目者,即判定為不合格。寄發「合否結果通知書」時,含已應考之測驗科目在內,成績均不計分亦不告知。

4. 考試結果通知

依級數判定是否合格後,寄發「合否結果通知書」予應試者;合格者同時寄發「日本語能力認定書」。

5. 考試結果通知書的解讀說明



※在應參加的考試科目中,只要有一門科目未參加考試,即不列入評分對象,並判定為不合格。雖然仍會收到成績證明書,但包含已參加的科目在內,所有科目成績都不會顯示。成績欄中將以“**/60”的形式顯示“**”(如果缺席所有考試科目,則不會發送考成績證明書)。

日本語能力試驗 「合否結果通知書」及「日本語能力認定書」之說明(PDF/548KB)


測驗實施指南和合否結果通知

  • 測驗科目與測驗內容
  • 分項成績・合格判定・合否結果通知
  • 測驗結果公布
日本語能力試驗實施日期
  • 第1回:2025年7月6日(週日)
  • 第2回:2025年12月7日(週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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